下班回家,又看了一遍《玻璃之城》,看到70年代香港、巴黎的Long Distant,在那個年代,這種戀情無疾而終,似乎是自然而然卻又因為中間的聯繫不便,更顯惆悵。想想現在,Long Distant在整個地球村裡,曾經是一種趨勢,如今似乎已呈一種常態,唉~可惜,我已經不再嚮往這種浪漫了。
曾有一段感情,現在回想,已經記不得許多細節了,只知道他在另一個國度,而我可以散盡所有,一年飛兩趟到他身邊,最後一趟也是特地飛去和他分得乾淨。之後回到自己的貓窩,忽然可以忘掉這段Long Distant,全然埋首在工作中,一年、兩年,到現在不知不覺好像已經第五年了~五年,真是令人驚訝的數字。
告別這段往事之後的五年,渾渾噩噩竟然已經五年。好誇張的數字~更無可奈何的是,這數字只會不斷增加不可能一直停在「五」……。
在《玻璃之城》裡,黎明跟舒琪的戀愛非常辛苦。得存錢存好久才能到電信公司打一通3分鐘的越洋電話,生日、過年、想彼此的時候,他們親手把思念寫成一封封珍貴的郵件,投入同一個街角的郵筒……。
現在談Long Distant簡單、方便多了。Email、ICQ、MSN,有說不出來的話、寫不盡的思念,還可以有個人的部落格,分享生活照和心情點滴。有這麼多的方便,偷情似乎也方便許多。(嚴格說起來,在《玻璃之城》裡的黎明和舒琪,其實後來的發展也是一段偷情的浪漫,最後還一起車禍,一起死去。)
「為什麼一個人會同時喜歡兩個人?」
為什麼一個人可以一輩子面對自己的伴侶,而心裡卻永遠惦念著另一個「最愛」?
究竟「最愛」是怎麼定義的?嘴巴說了就算?
「一個人擁有最愛」和「相愛的一對」~哪一個比較美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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