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October 20, 2007
黃燈下的朵朵~很古典
最近我跟紹綱忽然又迷上了古典音樂。
應該是《交響情人夢》影響的吧!
前兩天我們去逛唱片行,我忍不住買了拉赫曼尼諾夫的《第三號鋼琴協奏曲》,順便也買了從高中就好想看的《阿瑪迪斯》DVD。
看完莫札特的故事,我又把《安魂曲》灌到iPod裡面。
唉~好像真的好久沒聽古典音樂,一聽到以前聽到不想聽的音樂,就好像遇到了老朋友一樣,好妙的感覺唷!
或許是時候整理古典音樂資料了!
Tuesday, August 07, 2007
Old Friend in my garage
過沒幾天,鄰居怪叔叔跟爸爸說~那隻貓前晚跟他道別之後,已經在對面大樓的通風口安息了。
老朋友~怪不得那晚你喵不停卻一口都不嘗一下我給你的雞絲肉~Miss You!May you rest in peace~
Friday, June 22, 2007
我是一個到處玩貓的人~
街邊只要會停下來回頭找「喵」的喵~就是我的喵玩伴!
我是一個隨處看到貓都會「喵~」一聲的怪胎!
凡是認識我不深的人,在第一次聽到我的「喵~」都會露出一臉「驚恐!」不知道他們心裡是不是想,這聲「喵~」真是從這看起來正經八百的人口中冒出來的嗎?但通常,過不了多久,身邊的老朋友、新朋友就會發現,原來我是一個從裡到外,極度像貓的一隻「喵~」
以前曾有位同學說過,他覺得我將來也許就是一個會背著相機或帶著貓,到處旅行的人。
說這話的人,現在不知道在哪裡流浪了~
以前也有另一位同學說過:馨元這人,非老外搞不定!
說這話的人,現在正在瑞典跟他的老外男友吵著想回台灣,想念他的大白貓~~但這兩人已經牽牽扯扯快5年了!
這兩位同學,跟我都有超過十多年的交情~但當我的人生進入到第30年,我發現,真正了解自己的人,彷彿除了自己以外,沒有別人了!
別人怎麼說,別人怎麼認為~在這幾年的經驗中我發現,根本不必在意別人的想法!
包括我自己也一樣,當人家在勸人該如何如何時,往往會把自己的喜好及所嚮往的,順帶向對方加以宣導一番,或許這種宣導也是在為自己找出一種具說服力的藉口吧!
想流浪的人,自然而然會去推崇、羨慕「流浪」的神聖!
嚮往老外的,自然而然會把各種景象,勾勒得非常合情合理!
所以我說,想了解一個人的夢想是什麼,就是從這個人是怎樣安慰人、勸勉人的話語中,就能看出端倪了!
而我是個什麼樣的人?我喜歡什麼?我嚮往什麼?
我想這一連的問題,除了自己,沒有人知道,也沒有人有興趣想挖掘~畢竟,這是一個人人只顧自己的「本位年代」,或許有天我會興血來潮,忽然很想扮演聆聽者,但信不信,通常聽著聽著,沒多久一場好心好意的「聆賞會」,不久就會變成我自己心所嚮往的「佈道會」了!
好吧!總之,這篇文章的重點是,我是一個到處玩貓的人!只要「喵~」一聲,會回頭找尋聲音的阿貓,就是我的玩伴!
畫面中的我和貓,是我在新加坡流浪時,在街邊遇到的阿貓,記得那天的夕陽超美,這隻阿貓和我一同坐在大樓廣場的階梯上,看著西天火紅的太陽靜靜地下沈~~好個慵懶、悠閒、一個人流浪遇到會追隨「喵~」聲的阿貓的美麗黃昏!
「喵~」
Wednesday, June 20, 2007
長毛阿朵
那晚阿朵夜遊了一整夜,我也失眠了一整晚~~還好第二天不用上班!
終於,天色漸亮,我迫不及待衝出家門在家附近繞了又繞,抱著對後一絲希望,希望我家臭阿朵趕快出現,跟我回家。
差不多快放棄了~爸爸的聲音,點亮了我晦暗的心情
臭阿朵出現在我家貨車底下,我好所歹說,最後還是奮力把他從車底抓回來,二話不說~廁所關禁閉!
接著,一整晚沒睡的我,總算可以安心躺回床上了~
那天中午,紹綱趕來家裡,也立刻直衝廁所教訓那隻貪玩一夜的臭阿朵,長毛阿朵真頑皮,夜遊之後金黃色的長毛,已蒙上一層灰,摸起來一點也不滑順。
於是,被關禁閉的臭阿朵,這次逃不了極刑伺候~~剔光毛!
當天下午~臭阿朵變香了,也變成了小獅王了!
Sunday, May 06, 2007
Long Distant
曾有一段感情,現在回想,已經記不得許多細節了,只知道他在另一個國度,而我可以散盡所有,一年飛兩趟到他身邊,最後一趟也是特地飛去和他分得乾淨。之後回到自己的貓窩,忽然可以忘掉這段Long Distant,全然埋首在工作中,一年、兩年,到現在不知不覺好像已經第五年了~五年,真是令人驚訝的數字。
告別這段往事之後的五年,渾渾噩噩竟然已經五年。好誇張的數字~更無可奈何的是,這數字只會不斷增加不可能一直停在「五」……。
在《玻璃之城》裡,黎明跟舒琪的戀愛非常辛苦。得存錢存好久才能到電信公司打一通3分鐘的越洋電話,生日、過年、想彼此的時候,他們親手把思念寫成一封封珍貴的郵件,投入同一個街角的郵筒……。
現在談Long Distant簡單、方便多了。Email、ICQ、MSN,有說不出來的話、寫不盡的思念,還可以有個人的部落格,分享生活照和心情點滴。有這麼多的方便,偷情似乎也方便許多。(嚴格說起來,在《玻璃之城》裡的黎明和舒琪,其實後來的發展也是一段偷情的浪漫,最後還一起車禍,一起死去。)
「為什麼一個人會同時喜歡兩個人?」
為什麼一個人可以一輩子面對自己的伴侶,而心裡卻永遠惦念著另一個「最愛」?
究竟「最愛」是怎麼定義的?嘴巴說了就算?
「一個人擁有最愛」和「相愛的一對」~哪一個比較美呢?